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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容易,养房难 |
| 在买房前还应考虑除房价以外还有的一些花费比如装修费用、交通费用以及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费用等如果没有考虑周到很容易被动。下面是北京地区入住前应该交的一些费用。
根据建住房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售房单位在向购房者收取房价款的同时,可以按房价款的2%至3%的比例向购房者收取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该笔基金应专项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销售收入。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售房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商品房都有一定的保修期,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不需交纳。所以除非物业管理公司有足够理由和证据表明这些维修费是否会用于保修期,否则业主有权拒交。除以上几项外,在入住前,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一般还会向购房人预收契税,以备办理房产证时交纳,只要《物业管理公约》中对此无购房人委托代收的条款,是预交还是办理产权证时自己交纳就完全取决于购房人了。 物业管理费也是入住前物业公司经常要业主交纳的费用。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是基于使用房屋才发生的费用,另一方面,不预收一定的物业管理费又无法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且物业管理又是一种滞时服务,所以预收一定的物业管理费还是合理的。 物业保证金是保证遇到特殊情况时,物业管理费收取不受影响。法规并无严格规定禁收,但收取标准应对所有客户一样,除非《物业管理公约》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讲,物业保证金是3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另外,装修押金也是一个经常被要求的收费项目,小区多有自己的标准,但收费金额一定要合理。过高时,可以向物价部门或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投诉。是买现房还是买期房,要先确定目标才好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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